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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淺識二,鄭懷義( 轉載)

(二)中和美

我國書法,歷來強調中和。何謂“中和”?

“中者,不偏不倚之謂也。”這是《中庸》上說的。

“剛柔相濟謂之和。”這是《禮記》上說的。

具體到書法上,所謂“中和”最重要的就是平正安穩。王羲之在《書論》中說:“夫書,字貴平正安穩。”要求字的骨架結體、分間佈白、上下遠近,均衡和諧、安詳平穩、各得其所。明代項穆的《書法雅言》對此有過專門論述,他說:“中也者,無過不及是也。和也者,無乖無戾是也。”就書寫而言,“圓而且方,方而復圓,正能含奇,奇不失正,會於中和,斯為美善。”

看來要做到“中和”美,從書者的角度說,就是努力處理好線條的肥與瘦、墨色的濃與淡、用筆的方和圓、結體的奇與正、佈局的疏與密這樣幾方面關係。

一是墨色的濃與淡的關係。

這是自古以來在書法的審美觀方面人們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有的認為濃則妍,濃則豐,濃則活,濃則生彩,濃則酣暢淋漓,是為美。有的認為,淡或枯或澀,顯出靈動華美。對於濃淡的問題,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書者,有不同的主張與喜好。北宋濃墨實用,南宋濃墨活用,元人墨薄於宋,在濃淡間。不過有一點似乎是公認的,那就是對哪方面都不可強調過分。否則,都可能形成弊病。唐歐陽詢說:“墨淡則傷神采,絕濃必滯鋒毫。”墨過淡,易傷神韻、風采;墨太濃,易滯澀筆鋒,難以揮灑自如。

說來說去,還是濃淡適中為好,像孫過庭提出的:“帶燥方潤,將濃遂枯。”潤燥相雜,濃淡得當,做到濃不凝滯,淡不浮薄,最好。

在用墨過程中,什麼情況下該濃,什麼情況下該淡呢?並沒有一定之規,完全以書寫時的態勢變化為轉移,就是歐陽詢在《用筆論》中說的,“其墨或灑或淡,或浸或燥,遂其形勢,隨其變巧”。墨色的灑脫或淡雅,濕潤或枯燥,隨著運筆的變化而變化,切不可片面、生硬地去追求墨的濃重或枯澀。

其實,只要用墨功夫深厚,這個問題自然迎刃而解。清代姚孟起學書的心得體會是:“功夫深,雖枯亦潤;精神足,雖瘦亦肥。”他的意思是:有了深厚的用筆用墨功力,墨枯也看不出來,而且有著枯的映托,更顯出潤的妙用;只要神氣完足,有著潤的陪襯,枯反而更見其奧妙。

二是線條的肥和瘦的關係。

這個問題同用墨有密切相關,但又不完全是一回事。墨色說的是輕重、濃淡;線條講的是粗細肥瘦。書寫時的肥和瘦,也是對立統一的關係,也不能過與不及,適中為好。東晉衛夫人《筆陳圖》中說:“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用筆不宜太肥,太肥則形濁,不清爽;也不可太瘦,瘦則形枯,軟弱無力。明代項穆也是這種主張,他認為:“瘦而露骨,肥而露肉,不以為佳;瘦不露骨,肥不露肉,乃為尚也。”(《書法雅言》)

當然,肥瘦適中是最理想的。如果二者不可兼時該怎麼辦呢?宋代姜夔在《續書譜》中說,“與其太肥,不若瘦硬也”。其實,這樣的觀點唐代大詩人杜甫早就提出來了,他在《李潮八分小篆歌》一詩中有這樣一句:“書貴瘦硬方通神”。宋代蘇軾則十分鮮明地提出,不贊成這一觀點。他也在一首詩中針鋒相對、直截了當地說:“杜陵評書貴瘦硬,此論未公吾不憑。短長肥瘦各有態,玉環飛燕誰敢憎。”他認為杜甫老先生這個觀點不公允,不能以此作為評論他人書法作品的標準。為什麼呢?因為高矮胖瘦,各有各的神態,楊玉環體態豐腴,趙飛燕苗條輕盈,但都豐姿綽約,誰敢說哪個長得不漂亮?他的意思是,在書法肥和瘦的風格上,還是應該多樣化,不應強求一律。總之,骨肉相稱,“中和”為盡善。

三是用筆的方與圓的關係。

所謂方圓,有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書法的形體本像與效果,像宋姜夔說的:“方圓者,真草之體用。”他認為,方圓是真書和草書的形體本像和書寫效果的統一。二是指運筆而言。康有為說:“書法之妙,全在運筆。該舉其要,盡於方圓。”書法藝術的奧妙,全在於用筆,而用筆最主要的是方筆和圓筆。三是方筆和圓筆最主要的筆劃特徵是,方筆大體在點畫起止轉折處,筆鋒切藏而入,收筆疾頓,筆鋒速斂,轉折處突然轉向,棱角分明,如刀切斧削一般;而圓筆則多圓轉回環。

由此看來,什麼情況下用方筆,什麼情況下用圓筆,自然也就清楚了。那就是:“真貴方,草貴圓”(宋  姜夔);“篆貴圓,隸貴方”(元  劉有定)。作榜書也要用方筆。但方筆寫榜書最難。原因在於榜書要求不光運用方筆,且要寫得端莊典雅,嚴正厚重,美觀大方,很不容易。

怎樣才能把方筆圓筆用出最佳效果?結論是:“操縱極熟,自有巧妙。”妙在那裡?還是康有為說得透徹:“妙處在方圓並用,不方不圓,亦方亦圓,或體方而用圓,或用方而體圓,或筆方而章法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廣藝舟雙楫》)關鍵是熟,熟而能巧,巧而出神,神而產生美的效果。

四是結體的正與奇的關係。

正與奇的關係,是書法美的重要內容。書法的所謂正,即各種點畫的書寫和字的結體,都嚴格接受法度的節制;所謂奇,即形隨勢出,錯落有致,千姿百態,巧妙多變。書法只正不奇,只奇而無正,都達不到美的效果。

正和奇既是統一而不可分的,又是不可以片面強調而失之偏頗的。明代項穆在《書法雅言》中論說了書法正與奇的辯證關係。他說:“奇即連於正之內,正即列於奇之中。正而無奇,雖莊重沉實,恆厚朴而少文。奇而弗正,雖雄爽飛妍,多譎厲而乏雅。”可見奇中有正,正中有奇。如果正而無奇,雖用筆嚴謹而沉實,往往是純厚而缺神采;如果只奇而無正,即使用筆雄放飄逸,也常常會險怪而不雅,落入俗套。

書法怎麼才能達到正、奇和諧統一的境界呢?這種境界是著意追求不到的,項穆批評說:“世之厭常以喜新者,每舍正而慕奇,豈知奇不必求,久之自至者哉。”單純求奇是求不來的,奇乃從正而出,功夫還是下在“正”上,久之自然可以出奇。他又說:“假使雅好之士,留神翰墨,窮搜博究,月習歲勤。分佈條理,諳練於胸襟;運用抑揚,精熟於心手。自然意先筆後,妙逸忘情,墨灑神凝,從容中道,此乃天然之巧,自得之能。猶夫西子、毛嬙,天姿國色,不施粉黛,輝光動人矣。”項穆的意思在於反復強調,作者如能深深紮根於傳統,又精勤恆久,心手雙暢,作品定能正奇得宜,自然天成,像古代美人西施、毛嬙一樣,不加任何修飾,也輝光動人。

晉代王獻之開啟尚奇先河。唐張懷說:“神能獨超,天姿特秀,流便簡易,志在驚奇,峻險高深,起自此子。”康有為誇他:“大令沉酣矯變,當為第一。 ”但豈不知,王獻之的尚奇,是建立在深厚的書學基礎之上的。項穆說他:“子敬始和父韻,後宗伯英,風神散逸,爽朗多姿。”可見王獻之的“奇”決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待續)

原文出處:http://www.cpums.edu.cn/ lituiban/files/dcshh/dcshh.files/dcshh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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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在 週六, 14 八月 2010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