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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臨摹的美感

創造美來源於臨摹者對創造的快感,這種快感乃是帶有普遍意義的書法美的起源之一。

當臨摹者在臨摹過程中,偶爾超越了原作的臨摹,這種超越是一種創造。古人把這種超越歸結為臨書中要有“我”,宋《宣和書譜》批評臨書說:“昔人學書未必不盡工,而罪在胸次。”所謂“胸次” ,即指臨書者的“己意”,那麼,怎樣才能做到這點呢?書中舉例:“學者必求顛(張旭)之心,而不逐真跡也。” “顛之心”即上所引之“胸次”,意為學顛之書,當抓住張旭的“我”或謂創造精神,而非其形似,然後是“我”與“我”之交流,從“他我”進入到“自我”。清人梁同書批評時人:“今人只是刻舟求劍將古人書一一摹畫,如小兒寫仿宋體,就便形似,豈復有我。”(《頻羅庵論書》)

那麼“有我”之作,必定不是將古人書一一摹畫得像“刻舟求劍”似的臨寫,而是有意無意地越過臨摹對象的界限,注入了自己的創造精神。一般地說,在臨書過程中,臨摹者總是要想控制自己的筆法和結構的習慣,以期貼近臨摹的對象。殊不知,他所臨寫的對象,在原作者寫來,是生理、心理融洽得很好,很自然的結果,而在臨摹者,則不一定是很自然的事。如果臨摹者越想臨得逼真亂真就越是不自然,離美就越遠,這與臨摹者的初衷更是南轅北轍。因此,古往今來的大書家深其理,在實踐中總結出了帶有共同性的臨書方法,即“有我”的臨書方法,也就是書論中“遺貌取神”的臨書方法。

“遺貌取神”是中國書法理論中一種極其重要的美學追求,中國書法的繼承與發展,從書法的臨摹開始,便是在這美學範疇的指導下進行的。這一過程充滿了創造的快感。明人董其昌說:“臨帖如驟遇異人,不必相其耳、手、足,當觀其舉止笑語,精神流露處,莊子所謂目擊而道存者是也。”(《畫禪室隨筆》 )“舉止笑語”、 “精神流露”,是書作中的生氣和靈氣,是創造的精神,看到了此,就把握住了哲學中最高層次的“道” ,也就是藝術中最高層次的“美”。臨書者以創造的眼光審視原帖裡的創造精神,一拍即合,產生巨大的愉悅感,由此生髮出自己的美感,左右對原帖的臨摹,其結果必然產生出以自己的審美觀念為主的東西。由於其主導是創造精神的交流,故“遺貌取神”的“神”,實際上是臨摹者自己的精神。因此,臨摹者在臨作中反映的仍然是自己的精神。宋人姜夔認為: “大抵下筆之際,盡仿古人,則少神氣。”這裡的“神氣”是指自己的神氣;若不是,則盡仿古人,或可得古人神氣,然而此路不通!在臨書中,若無自己的神氣,哪來古人神氣?故得神氣者,始得美也。臨摹中有我,才能有創造的快感,才能產生創造的美感。

書法藝術是歷史的繼承與發展的統一體,書法的“法”,體現了人的智慧與意志,但它同時也帶來了僵化與反自然,與人的情感相對立。因此,為了繼承,人們永遠不會放棄對“法”的追求;為了發展,人們千方百計地追求對“法”的超越,從臨摹開始就注入自己的創造精神,把體驗技術的快感上升到創造的美感,這是書法家們執著於書法臨摹的力量所在。

最近更新在 週六, 14 八月 2010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