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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與中國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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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仕美大篆書法豎軸-釋文:“正清和”

《莊子·天下》:“不離於宗,謂之天人。”中國古人的哲學觀,是生生不息、大化流行的天人宇宙觀。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從來不把宇宙看成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而把它看作開放的、交融互攝、旁通遞貫、有機聯繫的整體。 “天人合一”觀念就是在這樣的哲學歷史環境中生成的。

人類賴以生存的宇宙,是充滿蓬勃生機的,是永恆不息運動的,而這個宇宙中的萬事萬物,則是浩浩蕩盪不斷發展變化的,同時,宇宙又是有規律地化育著天下萬物,人類生活在這樣的宇宙中,感受著宇宙的博大、體認著宇宙規律,便形成了與自然宇宙本體息息相關的認識論、人生觀,建立了與天道自然同構的融真善美於一體的社會理想及其人格理想。

如所周知,中國古代的儒家學者給定了中國人具有政治倫理屬性的“天人合一”的觀念,他們以“天人合一”為框架,把自然、社會以及人的個體心理的、物質的需求聯結成了一個整體,使人們堅信自然的普遍規律與人類道德的最高原則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當儒家的“天人合一”觀曲折地影響書法的發展以後,立基於儒家世界觀的書法家,在進行書法創作之時,便無疑會自覺追求那種能蘊涵天地大美的莊嚴、磅礴、中和、輝煌、華貴的書法風格,譬如,顏真卿的書法,穩健、雍容、雄渾、端莊、陽剛,充滿蓬勃的生命力量,給人以和諧壯麗的美感。

而中國古代的道家學者,從生命自由的角度,給定了中國人具有人本自由屬性的“天人合一”的觀念,他們以“天人合一”為框架,把自然與人的個體精神、心理的需求聯結成了一個整體,同樣使人們堅信自然的普遍規律與人性的自由、自然屬性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所以,崇尚道家觀念的書法家一旦捉毫揮翰,便能令書法風格自由舒展,使書法能夠“任自然”,表現出“自然之妙有”之態,譬如王羲之楊凝式等人的書法即是如此。

所謂“任自然”,是說自然有自然的運動的鐵的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所以人的生命氣息及情感變化也應當與自然規律同構,這就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觀的核心,在這樣的天人合一式的思維範疇中,文化生產與人的精神心理運動是與自然法則同構的,因之,在他們看來,歷史人文的影響則又與人們對書法自然美的規律的體認通融無二。此外,這樣的天人合一式的觀念又會激發書學主體把書法創作當做一種內在的精神操練。故爾,他們所重視的,即不僅特得對可操作性技法的探究以及注重對歷史文化遺產的繼承,而且還特別注意通過書法中的“神”、“韻”、“氣”、“勢”、“意”等審美觀念或曰範疇的表現,令書法的形式美中內蘊的精神氣息與人的自然屬性融諧而一。這就難怪崇尚道家觀念的書法家論技法時常常會說書法要在“上法圓象,下接方載”之中“達其性情,形其哀樂”了。

總而言之,“天人合一”觀念下的中國書法精神,是中國古代書法家在長期書法實踐中建構起來的書法審美意識系統,它是一個將書法之道、理、法劃分為三個層次並再度將其熔鑄成天人合一而行於大道式的完整範疇,這個範疇嗣後在崇尚釋家(主要是禪宗)觀念的書法家的書法實踐中也有完整體現,這就是“圓融” 。

天人典籍:

《莊子·天下》:“不離於宗,謂之天人。”

《後漢書·班彪傳下》:“往者王莽作逆, 漢祚中缺,天人致誅,六合相滅。”

宋司馬光《答李大卿孝基書》:“陰陽之道,在天為寒燠雨暘,在國為禮樂刑賞,在心為剛柔緩急,在身為飢飽寒熱,此皆< strong>天人之所以存,日用而不可免者也。”

晉葛洪《神仙傳·張道陵》:“忽有天人下,千乘萬騎,金車羽蓋。”

《三國志·魏志·曹仁傳》:“矯等初見仁出,皆懼,及見仁還,乃歎曰:'將軍真天人也!'”< /p>

唐杜甫《八哀詩·贈太子太師汝陽郡王璡》:“汝陽讓帝子,眉宇真天人。”

宋張端義《貴耳集》卷上:“東坡,天人也。凡作一文,必有深旨。”

《晉書·應貞傳》:“順時貢職,入覲天人。”

唐沉佺期《夏日都門送司馬員外逸客孫員外佺北征》詩:“廟略天人授,軍麾相國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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