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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之為美:兼談書法的審美標準(書法美學) - 書法審美標準: 矛盾對立因素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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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之為美:兼談書法的審美標準(書法美學)
書法審美標準: 矛盾對立因素的統一
書法審美標準: 新意格調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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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仕美大篆”正,清,和“

矛盾對立因素的統一

矛盾對立因素的統一,古人喻之為“和”。章祖安先生曾在上世紀80年代發表《書法中和美層次剖析》,指出古人將中和美分為“平和”、“偏勝”、“大順”三個層次,筆者以為對當前書法創作與審美具有實質性的指導作用,並為我們建立書法的審美標準指明了方向。

中和美的大順之境,即極剛又極柔、大實而虛、虛室生白、大巧若拙、返樸歸真的境界,是書法美的極致。如果我們把孩兒體視作未經雕琢的天真稚拙,大順即是在經歷大雕大琢後的返樸,兩者在外態上貌似相近,其實相距天壤。稚拙與大拙,是我們通常在藝術審美中所說的“始境”與“盡境”。趙之謙《章安雜說》曾曰:“書家有最高境,古今二人耳。三歲稚子,能見天質;績學大儒,必具神秀。”這天質與神秀便是“始境”與“盡境”。何以稚拙能引起人們的審美愉悅?在於不雕,天然。但我們絕不能把孩兒體等同於藝術作品,儘管我們經歷雕琢後必須充分吸收它的稚樸可愛。這一點,不惟書法如是,繪畫亦如是。近現代東西方藝術大師,多有對兒童畫的借鑒吸收,但他們的作品絕非兒童畫。

就書法而言,怎樣區分稚拙(始境)與大拙(盡境),這關係到對書家水平高低的認識。在當今書壇,確實存在一大批崇尚質樸自然但功力欠佳的“眼高手低”者,他們往往成為“筆法”論者的非議對象。這些書家大多沒有經歷雕琢(求美)的過程,懷著對自然、樸素的理想與追求,創作出雖有一些拙味但筆力羸弱、結構扭曲的作品,使書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形像如同“兒戲”。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書家,具有一定的書寫基本功,但這些基本功尚沒有達到一種高度,便走入求樸的階段。這些書家的作品,也會出現諸如線條粗率或結構怪誕之類的問題。故返樸之“樸”,絕不是簡單、粗疏、怪僻的代名詞。只有經歷求精求美的過程後的返樸,才能真正具備“古”、“厚”、“拙”、“樸”的大順之美。



最近更新在 週四, 15 十二月 2011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