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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書書論析要 - 歐陽中石 |
一、漢魏時期 |
二、兩晉時期 |
三、唐代 |
四、宋代 |
五、元代 |
六、明代 |
七、清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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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明代
明代書論繼續對書法作更細緻的分析。
解縉《春雨雜述》雲:
“是以統而論之:一字之中,雖欲皆善,而必有一點、畫、鉤、剔、披、拂主之,如美石之韞良玉,使人玩繹,不可名言;一篇之中,雖欲皆善,必有一二字登峰造極,如魚、鳥之有麟、鳳以為之主,使人玩繹,不可名言。此鐘、王之法所以為盡善盡美也。”
這樣對於主筆的重視在後來劉熙載、朱和羹的書論都有所繼承。應該看到,行書對於主筆的處理手段比楷書更加自由、豐富。
豐坊《書訣》在歸納出正鋒在包括行書在內的一些字體中居於主要這一前提下,推言“必通篆籀”對於行書等字體的重要性:
“古人作篆、分、真、行、草書,用筆無二,必以正鋒為主,間用側鋒取妍。分書以下,正鋒居八,側鋒居二,篆則一毫不可側也。”“古大家之書,必通篆籀,然後結構淳古,使轉勁逸,伯喈以下皆然。米元章稱謝安石《中郎帖》、顏魯公《爭座》書有篆籀氣象,乃其證也。”
豐坊還在《童學書程》中倡言:“學書之序,必先楷法”,“楷書既成,乃縱為行書”。篇中《學書次第之圖》認為學楷書當“先大後小”,行書當“先小後大”;詳列自右軍《蘭亭序》至趙孟頫《赤壁賦》凡78種行書帖。間雜附評雲:
“右軍唯楷書差讓于鐘,其行書、草書迥絕千古,如孟子謂‘金聲玉振而集大成’,道書謂‘形神俱妙與道合真’。聖矣神矣,不可加矣。所以盡掩前人,作則來世。”
“大令行書本于父,而天真煥發,逸氣橫生,故能濟美當時,齊名百世。”
“學行書以二王為祖宗,而魏、晉為羽翼。王氏四子(王操之、王徽之、王渙之、王凝之)傳其家法,鐘繇以下五人(張翌、謝安、謝奕、庾翼、李邕),皆淳古有篆籀筆意。”
“行書大者,唐以前極少,右數家(指右軍、大令、王慈、王志、顏魯公、柳公權)皆有規矩可法。米元章過於豪放,古意漸泯;王黃華、張聖之遂為惡劄之祖;元趙子昂、鮮於樞、 子山等,乃有可觀。”
“唐如大宗虞、歐、褚、薛,行書皆好,但各得一偏,未足為采學之法。唯泰和法本二王,而加以遒勁豪邁,稱為書中仙手。元唯陳子昂得其法。”
“元自子昂、仲穆、鮮於、之外,若鄧文原、陳繹曾、陳子昂、盛熙明等,皆得晉人筆意。”“蓋唐宋以來,得二王之法者,趙公一人而已。”
項穆《書法雅言•常變》較孫過庭《書譜》更進一步論述了行書功用之特殊性:
“是故宮殿廟堂,典章紀載,真為首尚。表牘亭館,移文題勒,行乃居先。……至於行草,則複兼之。衄挫行藏,緩急措置,損益於真草之間,會通於意態之際,奚慮不臻其妙哉。”
《書法雅言•正奇》以正奇合宜為尺度,將以前的行書發展總結為“三變”,而且認為一蟹不如一蟹:在項穆看來,最高明的是王羲之,“正奇混成”。其下王獻之但“尚奇”,智永專“學正”,都有失偏頗,此為“初變”。再後來歐陽詢“峭猛”,褚遂良“雕刻”,則不僅失於偏頗,而且違背了“正”、“奇”的本旨。“正”、“奇”的最高境界本來是針對字的內涵,“正”指“筋骨威儀,確有節制”,“奇”指“風情姿態,巧妙多端”;而歐、褚以下則流於外在形勢,“質樸端重以為正,剽急駭動以為奇,非正奇之妙用也。”
行書的“三變”自張從申以下,“張氏從申源出於子敬,氣絕似北海,抑揚低昂則甚雕琢矣。”既違本旨,且不適度。
明代趙 光《金石林緒論》有《行楷部》、《行草部》,又有《二王全帖部》,雲:“行草為通俗之用,獨舉二王,拔其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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