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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书法的意境美 |
一、诗意美。 |
二、音乐美。 |
三、自然美。 |
书法艺术的意境美为书法之最高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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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美。
著名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在《论中西画法的渊源和基础》一文中非常欣赏派脱(W.Pater)“一切的艺术都是趋向音乐的状态”这句话。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当然也不例外。宗白华先生还说:“中国乐教失传,诗人不能弦歌,乃将心灵的情韵表现于书法、画法。书法尤为代替音乐的抽象艺术。”因此,这就决定了书法意境必定而且必须具有音乐美。
虽然音乐与书法分属不同的艺术领域,但两者有十分密切的关系。音乐是由不同的音符组成的,而组成书法的音符是各种不同的点画线条。这些点画线条的粗细、长短、姿态的千变万化以及墨色浓、淡、枯、润的不同,结构间架的疏密,使书法如音乐一样,具有一种节奏感。它们同是抒情的艺术,充满着诱人的活力。
音乐中的大调犹如书法中的狂草,奔放、热情、雄强;小调犹如书法中的小草,细腻而耐人寻味。
不仅如此,书法也同音乐一样讲究章法。首写一字,其气势须管束到底,一字乃通篇之准,下字之首笔和上字之末笔之间要承上启下并贯穿书作始终。如若其中某字缺少了这种衔接关系,则会使通篇气韵不通。所以,最使人拍案叫绝的是书作中笔断意连之处,笔断如鹰击长空,意连又扶摇而上,它不仅丰富了书法的表现力,而且增添了书法的含蓄感。
总之,音乐是运动的书法,书法是静止的音乐,两者有无法割断的关系。书家饱含着自己的思想感情,通过线条的律动产生强烈的节奏与旋律,组成点和线的交响曲,再加上章法的疏密虚实,从而展现出书法意境的音乐美。虞世南《骨髓论》言:“鼓瑟伦音,妙响随意而生”,正说明了音乐与书法意境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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