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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义和团只杀了几千外国人,但屠杀的中国教民却高达五十多万!可惜“刀枪不入”的灵符敌不过洋人的真枪实弹,愤青们的愚味丢了人现了眼还献了命。更可叹的是,这批愤青终究逃不过被当局利用之后,又遭清洗的命运,一腔爱国之情全做了炮灰。

愤青最伟大的战斗莫过于十年文革了,那时差不多全中国的青年学生对官僚阶层和知识精英进行“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很多人都被戴上了“汉奸”、“卖国贼”的高帽。连一个国家的主席也被愤青们诬为“叛徒、内奸、工贼”,高呼“批倒批臭”,“叫他永世不得翻身”!

在这次耗时十年的革命中,愤青成了破坏中国传统文明的急先锋,他们“破四旧”,烧书,毁文物、拆寺庙,摧毁一切和“传统文明”沾边的东西。

进入新时代,随着国力不断强大,愤青们发现“中国可以说不”了,盲目仇外的情绪又高涨起来。上世纪90年代我使馆被轰炸,愤青群情激愤,遂以排美为己任,在排美国的同时,也把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一并排斥在外。那些敢跟美国作对的人物,米洛舍维奇、萨达姆、金正日等都成了他们心中的英雄。

最近两年,愤青的活动更为频繁了,内外呼应,范围在不断扩大,一会儿反法,一会排美,一会反日,一会排意……忙得真是不亦悦乎。

回顾愤青的光辉历程不难发现,愤青不仅排斥西方先进文明,而且对本民族的传统文明也是一次次痛痛快快的打砸。愤青破坏的热情往往大于建设的热情,当愤青得势的时候,正是全民疯狂的时候,也正是整个国家民族遭殃的时候。

第二章 我所定义的愤青

要给任何一个东西下定义都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何况人。任何一个人都是复杂的,十恶不赦的人也会有温情可爱的一面。因此,为了避免伤及无辜,对愤青很有必要进行界定。

我给愤青下了一个的定义,叫“当代义和团”,从深层来说,一方面,他们把祖国、国家、民族、党、政府等概念混作一团,叫人哭笑不得,因此他们的关于爱国的“主义”和爱国的“行为”也让人哭笑不得。

另一方面,愤青是一些“极度自恋狂”,他们只觉得自己的国家民族是世界上最好的(好像二次世界大前也有民族这样认为,呵呵),泱泱大朝、唯我独尊,说起西方,必义愤填膺,大骂西方亡我之心不死。这种狂热的自恋凌驾于人性、真理、正义原则之上,他们不懂得真正的爱应该包含着对整个人类的爱。他们自以为是的爱,只是一种崇拜,即便算为爱,也是狭隘的爱。

因为这些最基本的常识都不具备,因此,愤青的愚蠢有目共睹,不但自己水平低劣,逻辑混乱,还总拿别人当傻子。

愤青自诩最爱国,因此处喊爱国口号;愤青自诩最爱国,因此看到有人批评了中国的坏处,或者讲了日本的好话、法国的好话、美国的好话……就要被扣帽子,最经典也最恶心几顶帽子是:“汉奸”,“走狗”,“卖国贼”,“二毛”、“假洋鬼子”。可惜,现在不让人随便干违法的事,否则,愤青对这些人会格杀勿论的。



最后更新于: 2011-06-22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