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军民
摘 要:唐人及稍后文献载书法家褚遂良“尤工隶书”并无不妥,唐时“隶书”就是今天“楷书”之意,而唐时“八分”才专指今天的“隶书”。真、隶密切的亲缘关系是唐时二者意同的决定性因素。
关键词:褚遂良;隶书;楷书;八分
唐人张怀瓘《书断》记述褚遂良“真书甚得其(王羲之)媚趣……隶、行入妙”。五代晋刘昫《旧唐书》卷八十褚遂良传亦载“遂良博涉文史,尤工隶书”。《书法》2002年第12期发表署名张志攀的文章《〈旧唐书〉记褚遂良“尤工隶书”有误》,认为上述两处文献记载有误,褚遂良不是“尤工隶书”而是“尤工楷书”。张文此处犯的是常识性错误。唐王朝通常将隶书、真书、楷书⑴、正书并举,其意一。即是说,“尤工隶书” 其实就是“尤工楷书”之意。褚遂良“尤工隶书”的历史记载并无谬误。
唐人韦荣宗论书法各体特点及其执笔法时说:“论正书、行、草,则曰真书小密,执宜近头;行书宽纵,执宜小远;草书流逸,执宜更远。” 唐人张敬玄称:“楷书把笔,妙在虚掌运腕。”“其初学书,先学真书,此不失节也。”(见《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之《唐人论书》)这里正书、真书、楷书意同。唐孙过庭《书谱》云:“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二美,而逸少兼之。”钟繇、张芝分别是公认的历史上最早的楷书大家、草书大家,王羲之学钟、张使其楷书与草书成就斐然亦是不争的史实。如姜夔《续书谱·真书》即说:“古今真书之神妙,无出钟元常,其次则王逸少。” 钟繇真书代表作《尚书宣示帖》,王羲之真书代表作《乐毅论》,二者书风一脉相承,卓尔不群。故孙过庭所说的“隶书”无疑就是“真书”。这个意思孙过庭在《书谱》另一处说得更明白:“钟繇隶奇,张芝草圣,此乃专精一体,以致绝伦。伯英不真,而点画狼藉;元常不草,使转纵横。”显然此处隶、真为同一意。
唐人隶、真并举,以“隶”称“真”,从张怀瓘本人的其他书论中亦可明见。其《六体书论》就明确说:“隶书者,程邈造也。字皆真正,曰真书,大率真书如立,行书如行,草书如走,其于举趣盖有殊焉。”到元时,隶书早已专指八分,但仍有人将楷书称作“今隶”。如元人刘有定注时人郑杓书论《衍极》就多处用“今隶”指代楷书。就是今天,人们还常常将楷书叫做“今隶”。
今天人们所理解的结体扁平、蚕头燕尾的隶书,唐人称为“八分”、“分书”。张怀瓘《六体书论》所分六体,即大篆、小篆、八分、隶书、行书和草书。“八分者,王次仲造也。点画发动,体骨雄异,作威投戟,腾气扬波,贵逸尚奇,探灵索妙。”其《书断》卷上更是将书法细分为十体,分别为: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和草书。对此十体,张怀瓘逐一细审之,为我们提供了唐人对书体的认识与研究情况。张怀瓘两处言及书体,均将八分和隶书分而述之,显然二者有别。在这里八分和隶书的关系,犹如章草和草书(今草)的关系,均是前者孳衍了后者。“八分已减小篆之半,隶又减八分之半。然可云子似父,不可云父似子。故知隶不能生八分矣”。“八分则小篆之捷,隶亦八分之捷”。 张怀瓘以隶为楷,所以认为八分来自小篆的俗体,隶书又来自八分的俗体,八分与隶书是父与子的关系,虽然名有不符(应先有“隶书”之名,后有“八分”之名),但从书体所指来看,这一论断是中肯的。
v秦始皇“书同文”确立小篆的统治地位的同时,作为民间使用的小篆的俗体也在向隶书方向发展。现在学界通常认为隶书滥觞于战国末期,秦时程邈虽不是历史上各种文献所记载的这一书体的创制人,但他对这一书体的通行起过重要作用(2),动摇了小篆的统治地位。隶书至西汉武帝晚期已趋成熟。形体上扁平、规整,用笔上右下斜笔有捺脚,捺脚上挑;一些较长横画,收笔亦上挑;横竖转换处多用方笔。东汉在诸如官方文书、宗庙祭祀、纪功颂德等正式场合沿用了这种书体。今天所见东汉中后期著名碑刻,如《张迁碑》、《礼器碑》、《曹全碑》、《乙瑛碑》、《史晨碑》等都是这种书体的体现。但是这种带波挑的典雅的书体在当时却并不是人们日常所用的主要书体,人们日常所用的是一种不带波挑的书写更便捷的隶书体。带波挑的“典型隶书”汉魏之际开始有了一个新名称,即“八分”。不带波挑的“通俗隶书”则继续沿用“隶书”之名,后来衍为“楷书”。这一点很像草书的情形。草书最初其实就是指章草,张芝即第一个章草大家,后来今草出现,于是有了一个新名称“章草”来指代原来的草书,而原来的“草书”之名就往往指今草了。所以魏晋直至唐王朝,隶书往往有楷书之意。如西晋书法家卫恒《四体书势》总结当时书法四体为:古文、篆、隶、草。其中“隶书”当包括了“八分”和“楷书”。因为早在汉魏之际,钟繇的正书就以其非凡的成就和显赫的身份地位而十分流行,他是文献记载中第一位以正书名世的书法大家,“真楷独得精研”(虞世南《书旨述》),被后人尊为“正书之祖”。书法学钟成为时尚。如东晋王导“师法钟、魏,好尚无厌。丧乱狼狈,尤以钟繇《尚书宣示帖》衣带过江”(王僧虔《论书》)。“洎乎汉魏,钟张擅美”(虞和《论书表》)。故卫恒作《四体书势》之际,正书已广为流传,其四体当中应有正书。考察楷隶渊源,隶书一体包括楷书无疑。梁庾肩吾《书品论》说:“故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明人孙矿在《书画跋》中说:“余尝谓汉魏时,隶乃正书,钟、王小楷乃隶之行。”此际隶书虽不能与正书完全画等号,但隶书作为与古文、篆、草并举的一种大的书体, 至少包括了“八分”和“楷书”,是一个界于篆、草之间,“规矩有则,用之简易”(成公绥《隶书体》)的综合体。此二体又由于“大范几同”,往往也难于明辨,故混用的情况较普遍。由此可见,唐之前隶书就与正书关系密切,所以唐人隶楷并举并非无中生有。裘锡圭亦认为,“一直到唐代,一般人还是把当时通行的字体(即楷体)称为隶书,把汉隶称为八分”(裘锡圭《文字学概要》79页,商务印书馆,2003)。
自宋,八分亦叫“分隶”。苏轼评蔡君谟书法即有“分隶少劣”之谓,认为蔡襄八分写得不太好。朱长文《续书断序》品评宋人书法,谓“分隶则王原叔”。王原叔实以博学多闻著称于世。宋高宗赵构《翰墨志》云:“一祖八宗,皆喜翰墨,特书大书,飞白、分隶,加赐臣下多矣。”“隶书”一词于是渐渐淡出对正书的指代,而专指八分。北宋初,欧阳修、宋祁所编《新唐书》卷一百零五褚遂良传称其“博涉文史,工隶楷”,反映出“隶”字内涵在新的时代有了新变化,所以在《旧唐书》基础上加上一个“楷”字,以正视听。同时,我们认为,《新唐书》保留“隶”字未删,一是为了保留传统,二是褚楷本就“清远萧散,微杂隶体”(苏轼《评书》)。新旧《唐书》的这一变化,显然不能像张文那样说成是因《旧唐书》等文献记载谬误而有意识地“搞了一些调和”。
注释:
⑴“楷书”一语在唐时还兼有八分之意。张怀瓘《书断上·八分》即说:“(八分)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
⑵ 许慎《说文·序》说:“及亡新居摄……时有六书……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之所作也。”把程邈说成是小篆的创制者。这与历朝文献所载程邈为秦始皇造隶书有出入。一般认为许说不可信。段玉裁等认为许慎“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之所作也”一句应置于“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之下,传本误置篆书条下。
参考文献:
[1] 《历代书法论文选》 上海书画出版社,2002
[2] 崔尔平:《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 上海书画出版社,2003
[3] 华人德:《中国书法史·两汉卷》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4] 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 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2
[5]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 商务印书馆, 2003
[6] 田原、徐利明等:《书法篆刻词典》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