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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 当代历史发展的现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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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书法艺术: 当代历史发展的现实责任

书法艺术: 当代历史发展的现实责任 12 年, 10 个月 之前 #672

  • 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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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 当代历史发展的现实责任——关于书法普及与提高的思考

就当代书法的艺术事业的发展来讲,我们这个时代,从对书法的艺术资源的拥有和共享,到书法的艺术美学思潮的活跃和传播,可以说是以往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学术民主、艺术开放、创作自由的大环境,成为当代无可置疑的现实存在。

然而,面对当代书坛,却让人产生不容盲目乐观的忧虑和反思。由于种种原因,现代书法的复兴,是与新时期“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同行的。初始“百废待兴”,书法也不例外。曾几何时,我们还为书法的“青黄不接”局面发愁,经过20多年来的努力,书法的普及已不成问题。接踵而至的难题是:何以能将书法提升到无愧前贤及与时代相匹配的历史高度。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将来的事情,现在谈论还为时尚早。我想与其这么说,倒不如说当代人没有胆量和能量,“英雄气短”要准确些。“是什么阻碍或制约我们向更高层面前行的步伐?”,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点最为主要:即与“小成则止,小富即安”的小农封建意识不无关系。满足于普及层面的大众书法,加之把写字当书法的传统观念误区的根深蒂固,对书法的艺术理论科学成果的本能拒斥。导致“泡沫”效应,低水平徘徊,也即在情理之中了。

关于书法普及与提高的话题,是现代书学研究的课题之一,也是政府文艺主管部门工作的社会职责。所谓“在普及中提高”或“在提高中普及”的说法,只是机械认识论的泛化语境。若深究之,“普及”仅是“大众”行为,而“提高”才是“精英”所在。此判断如能成立,说明普及与提高虽存在一定联系,却是不同性质也互不相容的两码事。比如说体育,如果仅仅只有“普及”层面,就无法在国际比赛中与对手抗衡。精英人才的培植生长,是普及层面所难以达到的。也就是说,精英人才的生成养育,是提高层面的事情。这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通理。可是,在书学界却变得模糊不清,甚或本末倒置、是非混淆。

当今书坛,书法家满天飞(就连少年儿童都要称小书法家)的现象,也是以往任何时代所无法比拟的。只要你加入各级书协,或参加了书协举办的一两次展览,便就理所当然地成了书法家。或能在媒体上发表作品,或有能力出集子、办个展,也就是书法家。还不包括那些自封的书法家。至于够不够书法家的资格,是不会有人追究的。从大众普及的角度看,确实是件好事,这么多的“书法家”,表明当代书法的“繁荣昌盛”。至于后人、识者怎样看待这些书法家,只有天才知晓呀!只好就这么着吧!谁叫书法不象体育那样有硬性指标呢。

无可否认其中存在利益的驱动和名誉的诱惑,以及大众对书法审美的表面化和对其艺术的丰富内涵知悉了了,致使追逐虚名、制造假象、猎取实利的不择手段的非艺术行为不断获得成功。这种“假冒伪劣”、“招摇撞骗”行径的蔓延,导致的却是学术丧失、艺术消解、审美庸浅的迎逢世俗之丑陋心态和时风日下之悲哀恶果。但要站在书学的理论立场和时代的责任感高度,难道我们能够心安理得吗?能够继续维持这种“鱼龙混杂”、“鱼目混珠”的混乱现状吗?对这种现象的批评(批判),并非否定“普及”的意义,只是认为这种不分普及与提高、不分大众与精英的状况,是书学的理论缺陷和时代的历史遗憾。这种情形,恐怕在其它艺术门类中是无法存在的。不仅侵害了书坛的健康发展,而且贬损了书家的高尚称号,降低了书作的艺术品位,混淆了工艺与艺术的学术界限,误导了创作和审美的价值取向--

为此,我觉得应有足够的理由,于书学理论上对大众书法和精英书法加以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大众书法属于实用书法(写实书法)范畴,基本上处于写字的层次,顶多具有工艺美术性质,包括“馆阁体”书法,也包括古代各历史时期的“实用字体”书法,还包括所谓“小楷长卷”书法等;而精英书法则属于艺术书法(写意书法)范畴,其具备艺术规律所要求的一切“共性”本质特征,当然还具备自身的特殊规定性质,以区别其它艺术门类。作不作这种区分,意义大不一样。在此以往,正是未做这种区分,使得众多问题长期困扰我们而难分难解、难解难分。

将书法定位在“写意”的艺术层面,把“写实”从艺术书法中剥离出去。是书学理论包括书法创作“现代转型”研讨的主要议题。所谓现代书法的艺术发展的真实或真正的含意,就是指艺术书法或写意书法或精英书法的发展、变化、创新。高雅的艺术由高雅的人创造出来。精英书法的创作要靠书法精英来完成或实现。离开人的文化素养、学术品位、艺术观点、审美理念、创作思想等主体境界和情感基因,仅从技术或技巧层面去谈论书法作品的艺术性,是不可思议,也是难以想象的。所谓“书品与人品”关系问题的争执,实质上是“艺术与政治或道德”的关系问题未被搞清使然。这当是另外的复杂话题。不过可简言之,会对阐明本题有所帮助。美学中有过“美有没有阶级性?”的讨论,结论是:美没有阶级性。引伸到艺术域内亦即同理。精英人物不一定是书法家,反之,书法家必然是文化精英。精英的政治立场或道德观念与艺术立场或审美观念没有同一性。也就是说,作为精英,是不是书法家?能不能写出精品佳作?并不取决其政治立场、道德观念及社会地位等,而是取决于艺术立场、审美观念及创作实力等。诚然,书法精英必有一定的“求真向善”的政治道德情操和为人处世规范,亦即社会属性。因之,在此意义上,书品又受到人品的抑制和彰显。只有书品与人品的高度统一,才能成为真正的书法精英,创作出真正的精英书法。

总而言之,发展艺术书法的当代责任,历史性地落入书法精英的手中。时代为我们造就了无与伦比的外部环境,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书法作者自我的选择和把握。要想成为书法精英,必须得有精通“技进乎道”所要求具备的相关条件和丰厚内涵。虽说艺无止境、道无止境,对大智慧者说,却能在“无止境”的努力追求当中,达到艺术的充分自由和时代的历史高度。古贤已有先例,今朝未尝弗能!分明是自己的“井蛙之天”,却埋怨古人创造了书法的艺术高峰,遮挡了今人施展艺术才华的出路。在崇高而神秘的艺术面前,是做书法的奴隶?还是做书法的主人?书法的奴隶必定于无情的历史进程中湮灭。书法先哲的艺术成就只能代表过去,现代艺术书法的高峰,必将在勇于和善于攀登的书法精英群体中崛起。否则,我们将会愧对所生活的这个伟大的,创新、变革的时代,也会愧对后人,且无颜向他们有所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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