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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艺术创作中创作主体和无意识的重要作用 - 翟本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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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论书法艺术创作中创作主体和无意识的重要作用 - 翟本宽

论书法艺术创作中创作主体和无意识的重要作用 - 翟本宽 13 年 之前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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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艺术创作中创作主体和无意识的重要作用 - 翟本宽


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褚遂良临本,褚遂良摹,纸本,行书,纵24cm,横88.5cm,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在书法艺术创作中,我感到它不是篆隶楷行草各种书体的相加,或者其中两种、三种书体的相加。既不能完全靠近古人,也不能完全靠近现代某人,而是传统与现代两极的碰撞是阴阳两个电极的相击,是纵与横的相交,是心与物的相合,是在最古典与最现代的撞击中寻觅自我的支撑点,寻找属于自己审美理想的一片蓝天。

  书法艺术的创作从格式塔心理学所研究的“形”中,可以得到阐释。“格式塔”中文把它译作“完形”,因为“格式塔”强调它的整体性。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任何“形”,都是知觉进行了积极组织建构的结果和成功,而不是客体本身就有的。“凡是但它决不等于构成它的所有成份之和。”(《审美心理描述》,滕守姚著,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99至100页)它的基本原理是:整体大于局部之和,形式与关系可以生成一种新的质,这是一种新的、突现的、新生的质,这种新质并不属于具体的各个部分,却可以统领涵盖各个部分,各个部分也因此被赋于了新的含义。有时,格式塔的含义比“形”还要宽泛,因为它还包括视觉意象之外的一切被视为整体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幅画,一种意象,一幕剧,都可以被视为格式塔。犹如一首乐曲,其乐曲的质的规定性,并非一个个音准音符的相加,而是各个音符组成的关系、以及由这些关系组成的一个连续的过程。作为乐曲也是一种音响之外的东西,一种经人的大脑整合的东西,是物理性质的声响在人的心灵中有组织的呈现。新创作出的书法艺术品,不等于各种书体的相加,而从融合各种书体,而突现出来的新的图式;而这种新的图式,可以涵盖各种书体,并赋于各种以新的活力。

  书法艺术是一种表现性的艺术。作为创作主体的个人根据在实践中形成的审美理想,选择或创造一种物质形式,通过相应的感官知觉引起审美主体特定心理感受,这种主体感情抒发和观照的过程,就是表现。这表现更强调自我感受和主观意念;精神生产的艺术,更强调艺术品生产者的精神状态,它又深刻反映时代精神,表现强烈的个性和精神体验。

  德国艺术家沃林格认为,制约所有艺术现象最根本的和最内在要素就是人所具有的“艺术意志”。“人们往往从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朴素原则出发,即艺术意志,一种先于艺术品而产生的目的意识冲动。”([德]沃林格著,王才勇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艺术意志”,他就会从事什么样的艺术活动,一切艺术现象都可由此得到最终的解释,每部艺术品,就其内部的本质而言,都是“艺术意志”的客观化,而“艺术意志”就是我们书法艺术创作中的“意在笔先”的“意”,即创作主体的欲望和构思。

  东晋王羲之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中说:“夫欲书者,多于研墨,凝神静思。预想书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书。”(《历代书法论文选》上,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版),这涉及到书法创作的布局问题。每作书时须先安排,要看文字内容语句多少,而且须注意纸张样式,用何字体,以期达到互相发挥的妙用,构成整体美,方能引人入胜。这都是说书法创作的构思,亦即“意在笔先”的“意”。

  少年时代,我的家乡流传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明末清初著名书画家王绎,成就显赫。名重当代。一次有人请他画画,人家上灯时磨墨,鸡叫还未停止,王铎让他继续磨下去那人以为是有意刁难,不愿再磨下去,王铎挥笔画了一支蜡烛,奇怪的是,这幅画挂在墙上,画中之烛上灯时即亮,鸡叫熄灭。磨墨人有些懊悔,他想如果能坚持磨到天亮,蜡烛就可以彻夜通明了。此说虽不足信,蛤也充分说明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对“意在笔先”的注重。值得深思的是,对与意相对的另一个方面——无意识的作用,却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在深化改革的当今,如能汲取西方现代哲学、美学、心理学的有关论述,对我们的传统文艺理论进行反思,或许可以进一步揭示书法艺术创作过程中更深一层的心理机制。

  目前对理解艺术心理现象影响较大的是格式塔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格式塔心理学对理解艺术形式的整体性提供了理论武器,上面第一个问题已经涉及,不再赘述。而系统提出无意识,并视之为文艺的动因和本质的,是佛洛伊德精神分析,是西方现代心理学和西方现代哲学的一个主要流派,它是由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医学家佛洛伊德创立的。以无意识为基础的人格学说是佛洛伊德学说的核心。佛洛伊德认为意识只是心理活动中比较小而且非主要的部分。精神分析学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它把需要、动机、人格的研究提到首位,开创了动力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的新领域,而它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打破了理性主义的传统,充分肯定了非理性在行为中的作用,开拓了无意识心理的研究,扩大了心理学探索的领域。传统心理学基本上是意识心理学,近代虽有学者对无意识现象作过讨论,但真正以无意识为研究对象的还只有佛洛伊德。他所提出的这个长期被人们忽略的新课题——无意识问题,对我们洞察人的精神世界的丰富内涵,全面调动人的精神活动(理性与非理性)的能动性,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对艺术创作特别是书法艺术创作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多年来艺术创作中的心理学问题被视为禁区,心理学中的无意识被视为禁区的禁区,其实无意识是艺术创作中常常伴随着灵感现象出现的大量存在的客观事实。在艺术创作审美心理活动中,意识与无意识,自觉与非自觉,是相互交融、相互转化和辩证统一的。书法艺术创作更是如此。它一方面是书法家有意识地自觉地活动,另一方面又确实有大量无意识、非自觉的因素,这也是创作心理的一个显著特点。所谓无意识、非自觉,大体是这样一种心理状态,就是艺术家在创作中似乎本能地、不知不觉地不受他清醒的意识和意志支配而进行的那种心理活动。甚至艺术家们是心不由主地被驱使着创造自己的作品的,他们创造作品仅仅是满足他们天赋本质中的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一些美学理论家也说,作家惟一忠实可信的向导,首先是他们的本能,朦胧的、不自觉的感觉,那是常常构成天才本性的全部力量。艺术创造作为审美活动,是充满激情的,它是满载着生动感性直观材料的精神生产活动,在这种深广的精神生产活动中,虽有抽象逻辑思维作为其深广的基础,但决非逻辑思维的抽象模式所能完全规范和束缚得住的。有的人把它比作一条大河,河面可一目了然,而河的深层潜流是看不到的。创作犹如一条流动的河,有意识的自觉因素和无意识非自觉的因素一起流动,互相交融,滚滚向前,呈现出天然状态,这种状态作家不一定能够以自己的意识完全控制的了。书法艺术创作中的意识与无意识、自觉与非自觉的心理活动正是创作的最佳状态。

  郑板桥画竹,“胸中之竹”和“手中之竹”二者应是一致的,但在创作实践中,往往不能使“胸中之竹”变成理想的“笔下之竹”。这里有一个“意在笔先的定则”和“趣在法外的化机”的关系问题,即意识与无意识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书法艺术创作中,“意在笔先,心居笔后”,是指作者在创作时的构思,在章法布局等方面必须精心安排,始能取得成功。但是书法家在泼墨挥毫时,往往难以尽如人意,出现种种复杂的情况,不仅有“意在笔先”和“意在笔中”的情况“意在笔外”的现象也极为普遍,或一个败笔,整幅受到影响:或笔墨升华,产生料想不到的意趣。这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不过在无数次成功和失败当中,使艺术家体味到一种最佳的创作心境:自由挥毫,心手双畅,物我两忘的状态。在这种心境下创作的艺术品,多数会获得成功,甚至达到出人意料的妙境。

  “无意识和非理性问题,原是艺术创作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因为艺术家的创作活动,是一种饱含主体生命情感、激情、意向、欲望的精神——实践活动,因而不完全由清醒的自觉意识和理性控制,总是在自觉意识和非自觉意识相互作用、彼此交汇中进行的。”(陈传才:《汪谈创作中的意识和无意识》,载《光明日报》。1988年1月5日)因此,艺术家在创作中,往往呈现出灵感突如其来、状如神助的精神状态;创作艺术品也常常与艺术家意图相反。况且艺术家创作,特别是书家即兴挥毫,也并非都经过冷静思考和周密安排才行诸笔端,有时往往情绪激荡,如痴如醉,仿佛失去意识控制,这样的作品往往意蕴深刻,妙趣横生。

  中国书法艺术是无声之音,无形之象,以线条的形式抒发人们的情感。抒情的书法艺术精品不乏其例,唐颜真卿的行草书《祭侄文稿》,就是极尽笔底造化,直抒胸意的优秀书法艺术品。它是有情的图画,无声的乐章;书家以奔腾激昂的情感,全部倾注于作品字里行间,赋于没有生命的线条以极大的生命力,以其浓郁的情感洪流,冲击着观赏者的心弦。颜真卿与其兄杲卿父子同举义旗,在“安史之乱”并肩战斗,不幸城破被执,杲卿父子英勇就义。颜深受当年战斗经历的激动,既怀同仇敌忾之愤,又感家族巢倾卵覆之痛。临文时感情激昂悲壮,一发难收,且毫无拘谨地将长期积累的精湛技艺流于笔端。有惊心动魄之气,无矫揉造作之迹。真可谓初不用意,实为奇迹。历史上曾给予很高的评价,说它“深痛切骨,天真烂然,使人动心骇目,有不可形容之妙”,“纵笔豪放,一泻千里,时出遒劲,杂以流丽。或若镌刻,其妙处殆出天造。岂非当公注思为文而于字画,无意于工反极工邪(《历代名人书跋》),见《佩文斋书画谱》第十四卷,光绪癸未重九年上海同文书局石印本)。颜真卿出生于书法世家,既家学渊源,又有深厚的基本功,但他的书写《剑倒文稿》时,由于感情的激动,已来不及考虑用笔工拙和章法的周密安排,而正因为初不用意,才将真情实感毫不掩饰地倾注于作品之中。

  唐代终年旭擅草书,情动于心而形于笔,喜怒窘穷,怨恨思慕,莫不倾注于淋淳痛快、迅疾惊人的草书之中。杜甫诗曰:“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张旭的笔势回旋曲折,无所拘束,连绵绕如走龙蛇,奇状逸势神思莫测。传说他常酩酊大醉,呼喊狂走然后落笔,甚至以头濡墨抵于娟素,酒酣不羁,人谓“张颠”。

  上述两位书家,一位是由于感情冲动,不计工拙;另一位是酒醉之后任笔成形。这都是书法艺术创作中无意识的状态。正是在无意识的作用下,才创造也许许多多历史的奇迹。书家创作前要进行构思,需要有意识地进入创作;但书写一经开始,则笔随心运,心随笔走。情感激动,一发难收,不计工拙,来不及考虑每个字的点画写法及结体安排。不管是出于书法世家的颜真卿,还是守乎法度最严、出乎法度至纵的张旭,他们在书法艺术生涯中,都受过传统技巧的严格训练,都具有炎夏挥汗严冬呵冻的深厚功力。艺术巨匠们正是凭借于此,才能自由驰骋于法度中,悠游超脱于规矩法度之外。这些事实均说明,艺术创作中的意识与无意识是互相转化和对立统一的。所谓“守法至严”主要是意识的作用;“出乎法度至纵”,呼喊狂走然后落笔的精神状态,则是无意识的作用。

  在创作实践中,常出现这样一种现象:经过构思,认真地去书写,一挥而就,非常理想;相反,如果第一次未能成功,再反复多次,均不能如愿。正在撰写这篇论文时,一位同道给我讲了他类似的经历。这无疑从反面证明了无意识在创作中的重要作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能的无意识与高度训练的无意识之间,有根本的不同。无意识就其本能而言,并未超出动物或婴儿的无意识,并不是成熟人的无意识。后者的无意识是受过训练的无意识,包括婴儿期的经验,而构成他的整个生命。因此,当一个训练有素的书法家,挥毫创作时,以及他的整个处境意识,都退居幕后,而受过训练的无意识,开始淋淳尽致的发挥,演出他的角色。笔的挥运体现着一个书法艺术家的风格和灵魂。如我们对这种现象给予描述的话,即是“训练有素”的无意识,在意识领域的运作。我们所运作称为无意识,是因为他的心态,是当他不再意识到他的动作,而把一切都留给某种并非属于他相对意识的东西时所达到的。因这种状态和性质是超乎寻常意识的领域,本是一种扑朔迷离不可名状的境界,如果起个名字的话,可曰之为“无意识”。在意识的沉淀和促发下,当无意识达到充分发挥时,往往会超越主客观的具体属性,冲破旧有模式和价值规范,达到一种非心非物,亦心亦物,“兴与境谐,神合气完”(王世贞语)的妙境。
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 - 鲁迅
最后修改: 13 年 之前 由 jiada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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