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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核心其实还是文化 |
書法的核心魅力即文化 |
抽像是對書法的誤讀 |
“道”與“技”而論高低 |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
書法的明天會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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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像是對書法的誤讀
書法不是抽象藝術,抽像是對書法的誤讀。書法的定義是意象性。康定斯基是19世紀初期在德國發展的俄羅斯籍畫家,他是抽象派的鼻祖。所謂抽象藝術,最主要的兩點是:一是抽去思想的內涵;二是用點、線、面、塊、色來表現作者的情感和對美學的闡釋。這種藝術理念與書法有著天壤之別。因為西方人不識中國字,讀不懂內容,只看到筆墨線條的流淌,所以他們對書法的解讀只停留在表像上,而無法深入解讀其深度的精神內核。而書法最主要的是文字的情感和文學的內涵,即所謂的“書以載道”。乾隆評價懷素草書時引用的一段話特別好:“雲中龍爪不模糊”,書法就如同藏在雲彩後面的龍。其首尾俱清,這是具象;首尾均不清,這是抽象。也就是說,書法是具有豐富文學內涵的抽象化了的漢字書寫藝術。其表現形態在一些人眼裡是抽象的,但抽象並不能概括書法的全部特徵。古人對此有個概括,叫做“意象”。現賞書法不應把書法的內容與形式分開。文辭的內容與書法的線條形態,節局創意有著內在的聯繫,不能把書法與內容割裂開來而作為一種“純書法”的審美。也就是說,撇開文辭內容,書法作品在視覺上的審美有其獨立性,我們所感知的是一種“包含了內容”的形式。一些書法家試圖擯棄文辭,在作品中有意對漢字結構作增減、重組、切割,目的就是為了證明“帶漢字意味”的線條組合本身的審美價值,但這算不算完整意義上的“書法”,只要還是搞“書法”,而不是其他什麼藝術,就不能徹底擯棄漢字。任何一門藝術都允許有一點“邊緣性”,允許作一些跨門類的交叉性的嘗試,但我們認識一門藝術的本質特徵,總是要看它的主流、歷史、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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